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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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上海体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16 17:16: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上海体育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 杨浦区 清源环路 65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男子1.70米及以上,女子1.60米及以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4,色盲、色弱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报考与录取。 九、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经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体育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3 、一般专业:达到各省市本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上海地区英语口试成绩不得低于C级(不含C-级)】。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体育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本科招生办公室:021-51253145 十三、投诉电话 纪委:021-51253040 十四、网址 http://www.su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新生入学奖学金: 考生必须以平行志愿中第一批投档录取的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一等奖学金: 10000元 ①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新生,近三年获得过国际三大赛事(即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奥运项目前六名;获得过最近一届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 ②舞蹈编导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且体育成绩 80分及以上。 ④新闻学、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与健康、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超过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 50分及以上。 二等奖学金: 5000元 ①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新生,近两年的运动成绩达到国际健将标准。 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③新闻学、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与健康、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超过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 30分及以上。 三等奖学金: 2000元 ①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新生,近两年的运动成绩达到国家级(武英级)健将标准,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年我院单招文化录取分数线。 ②舞蹈编导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二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二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且体育成绩 80分及以上。 ④新闻学、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与健康、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