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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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上海体育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2 14:3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上海体育学院

二、校址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清 源 环 路 65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英语口试合格。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九、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经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体育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身高:男子1.70米以上(含1.70米),女子1.60米以上(含1.60米)。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色盲、色弱等体检不及格者不予报考与录取。

 

3、文理科专业:达到各省市本科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身高要求:男:1.68米及以上,女:1.5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注:进档考生的分数优先,按志愿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

其他类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体育学院

证书种类

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51253145

十三、投诉电话

51253140

十四、网址

http://www.su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