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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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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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皖江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06 08:5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 、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 3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 、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二、录取规则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 、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5 、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 、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7 、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8 、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 、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10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 三、颁发证书 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五、奖助措施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2 、学院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3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 ①文天奖学金: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生获奖率30%,最高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 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③困难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定期、临时补助或参加校内创业实践的办法给予帮助。 六、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 邮编:243031 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 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 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html/wsbm.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