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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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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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皖江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6-19 14:5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三、录取规则:

1、考生录取原则:学院在录取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进档考生,学院将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对录取到我院的考生,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本院招生平台发布的信息,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3、有关政策: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4、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文天学院不予录取。

6、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为12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给水排水工程为11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为9900元/年(皖价费函〔2008〕76号)。

2、 住宿费: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住宿;6人间1000元/生·年(皖价费函〔2008〕76号)。

六、奖助措施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同时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5-5222222      0555-5228888

邮编:243031

传真:0555-5222666

电子邮件:zs@wtian.hhu.edu.cn

招生网址:wtian.h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