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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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河北东方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10 10:45: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225;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民办专科;      学院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招生计划和范围:2012年招生总数为2000人,面向全国考生。

二、学院概况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目前,学院设置八系二部:医学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文物系、教育系、民航服务与旅游管理系、城铁系和基础部、中专部,涵盖文物、医学、现代服务、艺术、IT、建筑、学前教育等近3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校园一期占地500亩,拥有设施先进的苹果机房、缝纫机房、电子电工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基础护理实验室、生理生化实验室、解剖实验室、文物修复室、航空模拟舱及图书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意大利古罗马式风格的校园建筑,古朴、典雅。     学院是东方大学城直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一流师资队伍,专、兼职教师、外籍教师共220余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占35%,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70%,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     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学院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现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引进了国际上最新的教材,专业课实行启发式教学和开放型实战教学,整体上形成一套面向国际市场、注重实践、提升素质、强化能力的新型教育体系。与此同时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开通了专本硕直通车,使学院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院。 三、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三)学院对各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条件     1、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条件:容貌较好,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明显O型、X型腿;身高:女生162-172cm, 男生172-184cm。先面试后录取。面试可在网上进行,也可到学院本部或学院设在各省的招生办进行。小语种优先录取。     2、酒店管理专业录取条件:五官端正、容貌较好。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3、护理专业录取条件:五官端正、容貌较好。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     (五)学院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艺兼招;身体健康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六)具体录取原则以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2000-40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校址:廊坊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凯旋门北100米)      邮编:065001      电话:0316-2901888 2901877 2562206 2562207 2562208 010-80841926      传真:010-80841927      网址:www.dfzy.edu.cn      E-mail:zsb2901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