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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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5-11 23:1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清楚的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录取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招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41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  提档比例:按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 投档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放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 学院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4、 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院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5、 考生进校后满足专业调整要求。 6、 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兼收. 7、 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标准执行。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 600元/年。 第七条 助学措施 1、奖 成绩优异者可获奖学金。 2、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以外,学院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补  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困难补助。 4、减  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且学习优秀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我院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成绩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团结西路[新钢校区]      邮编:338028 电话:0790-6292504           传真:0790-6290004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名胜区[仙女湖校区]    邮编:338015 电话:0790-6855162            传真:0790-6857228 网址:www.jxyj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