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考生更清楚的了解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具体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录取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招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
学校代码:50606
学校性质:公办成人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专科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录取原则
1、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及招办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3、我校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兼收.
4、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标准执行。
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
第七条 助学措施
1、奖 成绩优异者可获奖学金。
2、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以外,每月还可享受学校30元助学金 。
3、补 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困难补助。
4、减 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且学习优秀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团结西路
联系人:戴宝富、齐立新
电话:0790-6292504 传真:0790-6290004
邮编:338028
网址:www.xgzd.com
E-mail:xgzdzb@sohu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