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
工科
民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22 11:4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于普通专科教育层次。

第二条  学院代码:教育部编码14411,四川 招生代码:5198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三志愿至调剂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又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可调配录取到未录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配者作退档处理。

4、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按省招考委招生实施规定,按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绝不乱收费。

第七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除按规定实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外、学院还专门设有奖励基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和提供一些勤工助学的岗位,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在生源当地银行贷款。

第八条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电话:0816-2379161      18030999650

传真:0816-2363763

网址:www.scavtc.com

电子邮箱:wlbgs@sca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