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
综合
民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04-22 10:3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全日制民办(国有企业新华文轩投资办学)高等专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三、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选拔,公平竞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

4、无专业加试要求,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按教育部和四川省统一规定的形式进行录取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官网或电话查询录取信息。

7、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学。

8、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四、助学体系

学院建立了奖、勤、助、贷助学体系,共有国家扶助金、企业扶助金、学院助学金三类八项具体办法,受奖(助)面可达60%以上。国家扶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企业扶助金由新华文轩设立,包括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包括学院扶助金、勤工助学金。此外,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28-69805888 028-88321700 028-88326700

传    真:028-69805555

官方网站:http://www.scwxzyxy.cn

电子邮箱:scwxzy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