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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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苏州科技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4-18 08:5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   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江枫校区: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 1701号 石湖校区: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 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 2011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 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对外汉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 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 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 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为艺术类专业。 浙江、河南、湖南、山西4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须预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其它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均采用艺术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0分(150分满分计)。 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分(150分满分计)。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 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 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 1号 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 215009     电话:0512-68096117  网址:www.us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