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
江西省教育厅
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东华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4 08:5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05

校    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隶属关系: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创建于1956年,共有55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5个国家管理专业、11个国防军工专业、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4个江西省品牌专业、30个硕士点, 4个专业合作培 养 博士生, 1个国际原子能机构参比实验室, 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具有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是海军后备军官培养基地。在校学生27000余人(含留学生),毕业生就业率在江西省高校中一直排名前列。

全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正副教授500多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近600人。近年来,学校有50余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校所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学术联系。

二、对考生有关要求及录取规则。

我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体育专业身高和视力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标准。

录取规则: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工作。

2、学校录取严格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考生录取专业,视考生报考志愿和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第一志愿优先满足其专业要求。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4、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外语本科的考生,原则上需通过英语口试。

三、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1、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优秀奖学金。特等奖2200元/年,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优秀特困生奖学金1000元/年;奖学金比例占学生人数31%。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A等3000元/年,B等2000元/年,C等1000元/年。另设校友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等10余项。

2、对贫困学生采取的措施:减免学杂费,每学年对特困生的学杂费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贫困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对贫困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贫困学生奖学金;提供助学贷款,学校与有关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我校设立了专项经费作为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3、学校网址:http://www.ecit.edu.cn         联系人:吕开云     

招生咨询电话:0794-8258326    0794—8258825      

E-mail : lvkaiyun@sina.com 。                  传  真:0794--8256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