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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北京物资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16 08:5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北京物资学院2010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  缩写:BW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 三、学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0037 四、培养目标:立足北京,服务首都,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商品流通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 六、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本科生招生联系电话:010-89534409/010-89534469     网    址: www.bwu.edu.cn     电子信箱: zhaosheng@bw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录取批次:除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北省为第一批次录取外,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第二批次录取。 九、录取原则: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