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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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西华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6 16:4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西华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高校名称:西华大学

二、办学地址:

校本部: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四、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20%,对招生计划量较大的省(市、自治区)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五、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政治思想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国防生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且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 2008 年 8 月 31 日 )应届高中毕业理科男生。

2、学校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满额,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对享受国家有关加、降分政策,经加、降分后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3、艺术、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① 成绩认定:四川、浙江、黑龙江、河北、重庆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山东、湖南、湖北、江苏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认定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考试成绩。

② 录取原则 :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 158cm 以上、男生 168cm 以上。

(2)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的考试成绩。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女生身高 160cm 以上、男生 168cm 以上。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健美操、乒乓球、跆拳道专项测试并合格;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并合格,国家二级运动员参加普通高考,文化、专项成绩合格后,我校按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男女比例:除空军国防生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6、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及国防生招生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外语均统一以英语安排教学;且英语、日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进校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7、动画、影视动画属于为公办民助二级学院专业,就读地点为成都市郫县安德镇。

8、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收费:各专业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读完成西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720097

网址:http://www.xhu.edu.cn              电子邮件:xhzsb@mail.x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