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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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5-15 14:5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全称:云南中医学院 二、校址: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 1076号。 三、学校性质: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 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四、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部标码 10680。 五、招生层次:本科。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各专业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八、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的考生。根据我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考生慎重填报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类专业。 十、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云南中医学院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依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优先考虑先报考生。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即将第一批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因考分偏低所报专业志愿已满额未能录取,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者调剂到未满额的相关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非第一批投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加分和降分标准录取。 6、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邮寄。 十一、加试: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十二、云南中医学院 2009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三、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发改收费 [2004]536号文件收费,医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药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药品营销)专业40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000元/生·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4500元/生·学年。 十四、联系电话: 0871-5918999,网址:www.ynutcm.edu.cn,邮编:650500。 十五、遵守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中医学院毕业证书。                        云南中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