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

红河学院

云南
云南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红河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5 15:0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红河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国家高等本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学校代码:10687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外语语种:英语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音乐表演(本科)、音乐学(本科)、绘画(本科)专业和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山东省只认可本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和玉溪师范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其余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6、报考英语和越南语专业须参加英语口试。

7、越南语专业采取“1+ 3 ” 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学生到越南学习,后三年在本校学习,实习阶段在越南或国内)。第一年在越南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共计9900元(含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签证费、居留许可证费等)。出国护照签证由学校统一办理,出入境接送由学校负责组织。

8、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9、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考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发放: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红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红河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红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学费执行云南省高等院校招生收费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实际住宿标准收)。

九、在我校读书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或助学金,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还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十、校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

邮   编:661100

电   话:0873—3694008(兼传真)、3694007

学校网址:http://www.uo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