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
陕西省教育厅
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西安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1 13:26: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西安理工大学

二、学校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校区分布:金花校区坐落在西安市金花南路(东二环南段),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曲江旅游度假开发区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高职部)位于西安市大庆路。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学校

五、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始建于1949年,其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于1972年合并组建的陕西机械学院,1994年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门类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

西安理工大学是我国首批同 时获得 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学校现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26个博士点,71个硕士点,52个本科专业,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陕西省名牌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教授162人,副高职人员450人),在籍学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0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5500余人。建校至今,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

2006年学校荣获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教务处曾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称号;学校在“国家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级特色专业”、“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设在学校,学校曾获“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荣誉称号。

西安理工大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的工程训练中心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200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学校设有24个实验中心、2个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3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1个国家级技术推广中心和3个军民两用技术中心。学校的博士点、硕士点支撑全部本科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结合紧密,就业率连续多年位于陕西高校前列。学校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对外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自1996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5000余项,发表论文、专著10800余篇(部),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11项。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科研到款和科技产业收入双双突破亿元。学校先后被国家科委授予“全国科技成果推广先进集体”和“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西安理工大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目前已同日本、德国、美国、意大利、俄罗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常年聘请外籍专家、教师来校讲学和任教。部分专业学习优秀的学生可选送到国外大学留学2年,同时获得中外两国学历证书。

西安理工大学以“祖国、荣誉、责任”为校训,努力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阔步前进中的西安理工大学,认真实施《西安理工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中教育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录取规则:

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本硕连读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取。 

3、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控制在2~10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6、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理工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志愿级差一般为20~40分。 

7、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可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西安理工大学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9、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海军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依据上级有关招生主管部门和西安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1、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专业(不包括国防生)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12、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西安理工大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西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证,同时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七、学费标准、奖贷学金:

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按照学分收取。(本科:理工类专业、外语专业4500元/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学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自强奖学金每年380万元。

社会奖学金有:富士康奖学金、镇泰奖学金、松下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刘嵩俊奖学金共计83万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立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计1400余万元。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各省(区、市)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十、颁发证书种类: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40439   029-82312504

邮编:710048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t.edu.cn(教育网适用)

            http://222.91.125.170(非教育网适用)

Email: zhaoban@xaut.edu.cn

十二、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