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985211研究生院
陕西
教育部
农业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3-30 17:1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英文名: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 第三条 学校地址:陕西•杨凌 (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西农路 22 号 ( 邮编 712100) ,域名: nwsuaf.edu.cn 。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 国家“ 985 工程”和“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颁发本科、硕士、博士以及攻读专业学位的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0 年本科招生计划 5500 名。各省招生专业、人数,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六条 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 5 年,其余本科专业学制 4 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和创新实验班实行 2+X 培养模式,本硕博连读,滚动分流培养,其中基地班按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方向招生,创新实验班按生物科学大类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 市、区 ) ,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条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在 5 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 AB 级。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级差在 5 分以内。 第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十二条 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由我校审查、录取。 对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加 20 分排队安排专业;对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50 分以上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申请进入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或创新实验班学习。 第十三条 艺术特长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由我校审查、录取。 艺术特长考核优秀的考生高考总分加 30 分排队安排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加 20 分排队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考生须达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陕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其他各省(市、区)考生,按公式: ( 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 × 40+( 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 ) × 60 计算总分后,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考生须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 70% 。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 3025 元 / 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 4950 元 / 学年,文史类专业 3850 元 / 学年,艺术设计专业 9900 元 / 学年,职教师资类专业 5500 元 / 学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保证品学兼优和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9-87091406 至 87091410 招生网址: http://www.nwsuaf.edu.cn/zhshw/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