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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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陕西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1 10:26: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二、学校概况: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在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美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学校校园占地1700余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成人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11个系和1个教学部, 57个本科专业。学校建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0个校级重点学科。《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全国优秀期刊。学校馆藏图书150.8万册,中外文期刊3450种。学校教学科研设施齐全,条件完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1385万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1653名,其中专任教师113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354人。各类在校学生2.12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82万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5万余名合格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三、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

四、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院校

五、录取政策及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故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1、体育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

2、艺术类: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陕西省美术类考生以省联考成绩为准,河南省以该省联考成绩为准),成绩合格者,我校将采取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成百分制)的30%和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成百分制)的70%折合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外语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我校将采取以生源省外语类(或文史类)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 (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录取。

    4、理工、文史类:

    以生源省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六、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文理兼招的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7000元/年、美术学7000元/年;高职: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七、对学生资助(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形式: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2、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3、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办学地点

南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朝阳路(723000)

北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镇(723000) 招办电话:(0916)2641900   2641884(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snut.edu.cn

招生邮箱:http://zsb.snut.edu.cn

陕西理工学院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