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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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石河子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07 19:26: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石河子大学座落在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是由中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农、医、工、经济、管理、文、理、法、教育、历史等十大学科门类,面向北京、江苏、广东、福建等31个省(市、区)招生。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石河子大学,现将石河子大学2008年招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宏观指导下,在各省(市、区)招办监督下,在石河子大学招生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办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

二、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招生录取规定。

三、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2、确定考生专业是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专业计划已满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做退档处理。

3、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4、我校护理学专业只招收女性考生。

5、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除外)考生的录取,对文化课考试总分上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为提前单独招生。参加我校组织考试的考生,按照当年考试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后根据专业分数择优录取。

7、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林学、园林、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8个专业,只录取报考此专业考生。

五、学费、住宿费、奖学金

1、学费: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本科生按不同专业收费在3000—6000元之间/年,专科生(高职生)按不同专业收费在2900-3900元之间/年。

2、住宿费:每人800元/年。

3、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

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困难学生体系。学校设有学生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西部助学工程、新农奖学金、天合奖学金、周凯旋基金会“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天康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中华阳光奖学金、中国人保希望工程奖学金、硕丰奖学金等10余项奖学金。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全面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同时还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为全面解决贫困生的求学问题提供了保证。

六、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学校在招生期间,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在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我们将在招生和录取全过程中接待来信来访。我校招生网站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七、咨询、联络方式

电话:0993-2092827

网址:http://www.shzu.edu.cn

          http://zb.shzu.edu.cn

E-mail:zsb @shzu.edu.cn

八、监督电话:0993-2058195

九、本章程解释权在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