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

长江职业学院

湖北
湖北省教育厅
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长江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21 14:4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长 江 职 业 学 院

(招生章程)

 

办学性质:公办     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院校代码(国标码):10956             湖北招生代码:8410

学校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创办于1984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长江职业学院,学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目前在校生1.2万余人。

录取规则

1、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满足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受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3、无单科成绩要求;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不拒收补填志愿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有效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其他专业中愿意就读中外办学专业的考生。

毕业文凭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8000元/年。住宿标准:700-1200元/年。(具体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情况

学校奖励勤奋好学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实行奖、助、补、减等扶助措施。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8000元/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2000至4000元/年不等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的湖北省政府助学金。学院还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918号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170202、87170303、87170101(传真)

网址:http://www.cj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