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

长江职业学院

湖北
湖北省教育厅
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长江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22 11:3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长 江 职 业 学 院(招生章程) 学校地址: 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 918 号            邮编: 430074 类型: 公办          层次: 普通专科        学习形式: 全日制 院校代码(国标码): 10956 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创办于 1984 年; 1999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长江职业学院。学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目前,在校生 1 万余人。 录取规则: 1 、基本要求:参加 2010 年全国普通高考,满足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 2 、录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不拒收补填志愿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3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有效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其他专业中愿意就读中外办学专业的考生。         收费标准:执行湖北省物价局2010年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毕业发证: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奖学金及助学办法: 1 、每学年度对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和政治品德突出者给予奖励; 2 、对学科竞赛或知识赛获一、二、三名获奖学生给予奖励; 3 、贫困生可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电话: 027-87170202 、 87170303 、 87170101 (传真) 电子邮箱: hbjdcj@public.wh.hb.cn 网址: http://www.cj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