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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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06 19:3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0995(国标) 三、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校    址: 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五、学院概况: 良好的办学信誉: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务院表彰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同时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优秀教师的高校。 先进的办学理念: 形成了“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能力抓教学、对准创业育人才”的“四对准”,“专业跟着产业走、教学跟着生产走”的“跟字形”,“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零距离’,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零距离’”的“两个零距离”教改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以体验为中心”的“立德树人”理念。 多元的教育平台: 拥有 各 类实验实训室56个,各类实验仪器设备4000多台(件)。 设立有计算机信息中心,种子检验检测中心,胚胎移植中心,组织培养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电子新闻实训中心。建有先进的“中国—以色列旱区农业示范培训中心”等23个校内实训基地,883家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 与昌吉州政府共建了资源共享的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内有各类藏书近70万册。建有设备先进的校园网、卫星电视及闭路电视双控系统。 学院积极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成立了国际合作学院, 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开展联合办学,开办中外合作办学,接收外国留学生,成功搭建了国际教育平台。 优秀的教学团队: 现有教师811人, 副教授以上教师80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疆共有3名)、国家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专业带头人28人,骨干教师66人;已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疆共有6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学院级教学团队8个,分院级教学团队13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院级精品课程55门。 优越的地理位置: 乌鲁木齐-昌吉实现了一体化建设,我院位于乌-昌地区的核心区域—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欧亚大陆桥(北疆铁路),乌奎高速公路,312国道横贯东西,交通十分便利。西部大开发后兴起的龙头企业群分布在学院周边,形成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 学院占地4000亩,其中3400亩新校区将被建成新疆现代农业示范培训中心。校园内绿树成荫,绿草茵茵,鸟语花香,美丽宁静的校园,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大力实施订单教育: 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与天山北坡经济带以及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建立了广泛而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每个分院都与数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办学共同体,每个专业背后都有强大的企业群作支撑。 初次就业率名列新疆同类高校首位: 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 连续六年位居新疆同类高校 首位 , 在金融危机的2009年仍然达到98.05%,对口就业率达92.13%。 同时通过与宁波、辽宁、苏州、北京信息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联合办学,开发内地就业市场,实现我院毕业生在内地高质量、稳定的就业。 六、录取规则: 1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英语类及中外合作专业则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4)对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招办规定执行。 3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4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录取结果公布: 我院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八、学制,学费,住宿费: 学制三年。学费:理科专业:3300元/生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班学费:在本院就读期间按已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取。住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 九、奖、助、贷措施: 2009 年我院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34.05%,2010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十、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本省、区、市招办公布信息。 十一、就业及升学: 1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2008年我院推行了毕业生“召回制”成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突破。 2 、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选拔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及录取查询方式: 1 、登陆我院招生网站:www.xjnzy.edu.cn或218.84.132.48 2 、联系电话:0994—2334961、0994—2362220、13999359499、13999548822、15899096000 3 、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