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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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05 18:5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0995(国标)

三、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校    址: 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五、学院概况:

良好的办学信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务院表彰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5年6月,教育部周济部长亲临学院视察,周济部长指出:“学院有一套完整的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以就业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全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宝贵的经验”。200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莅临学院视察,并题写了“愿新疆农职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的题词。

多元的教育平台:拥有按专业设置、门类齐全的各类实验实训室46个,各类实验仪器设备4000多台(件)。建有先进的“中国—以色列旱区农业示范培训中心”等9个校内实训基地。与昌吉州政府共建了资源共享型的1. 7 万平方米 图书信息大楼,内有各类藏书近70万册。副教授以上教师近80人,并聘请北京大学、北京联合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国等近50位著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积极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成立了国际合作学院,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中亚国家开展联合办学,开办了出国留学班,接收了外国留学生,成功搭建了国际教育平台。

优越的地理位置:乌鲁木齐-昌吉实现了一体化建设,我院位于乌-昌地区的核心区域—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 18公里 ,欧亚大陆桥(北疆铁路),乌奎高速公路,312国道横贯东西,交通十分便利。西部大开发后兴起的龙头企业群分布在学院周边,形成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

符合职教特色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学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并行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同时提供条件帮助学生获得其它多种技能证书,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实现学生多样化、多元化、高层次就业。

初次就业率名列全疆同类高校前茅:2005-2007年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97.8%、99.7%和99.12%,已连续三年名列新疆同类高校前茅。

六、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录取结果公布:

我院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八、学制,学、宿费:

学制三年(软件技术专业:国家技能型紧缺专业,学制二年)。学费:理科专业:3300元/生年,文科专业:2900元/生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班学费:在本院就读期间按已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取。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

九、奖、助、贷措施:

作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08年入校新生学费每生每年优惠100元,2007年我院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42%,2008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十、招生专业及专业调整:

招生专业详见本省、区、市招办公布信息。学生报到后在学籍电子注册前根据对专业的了解、结合个人特点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向学院申请调整专业。

十一、就业及升学: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

2、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选拔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及录取查询方式:

1、登陆我院招生网站:www.xjnzy.edu.cn

2、联系电话:0994—2334961、0994—2362220、13999359499、13999548822、15899096000

3、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