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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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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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4-15 09:1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 原邯郸大学 ) 2011 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 2003 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国家首批 8 所优秀院校之一,是河北省大学生就业优秀院校。我院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在 2008 年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2010 年,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并拥有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示范专业及精品课程。 四、对考生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1 、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有英语、俄语可供选择。 2 、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 、住宿费标准(每年)分为 500 元、 800 元两个档次。 5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我院文、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7000 元。 六、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入学后也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七、我院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 、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 8000 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 5000 元。 2 、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 4000 元;二等 3000 元;三等 2000 元。 3 、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 ) ,奖励面为 10 %,分别为:特等奖 1000 元;一等奖 800 元;二等奖 600 元;三等奖 400 元。 4 、我院设立贫困生补助资金 ( 每年 ) ,享受面为在校生总人数的 10% ,补助金额分别为:一等 800 元、二等 600 元、三等 400 元。 5 、我院设立 “ 创新创业 ” 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八、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 141 号     邮编: 056001 九、电话: 0310-3162951  0310-8048958  0310-3162938  0310-3162937 传真: 0310-3162938 Email:zsjyc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