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职业大学

四平职业大学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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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平职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9 13:3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学校名称: 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 高职

毕业证书: 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省招生办2008年招生计划表

男女生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语种要求 :无语种要求

身体及健康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文史类、理工类:

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文化课成绩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加试要求: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必须有2008年吉林省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3、 专业调整:学校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学校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邮政编码:  136002

学校网址:  www.jlnuec.com

招生办电话:0434-3300646

传       真:  0434-330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