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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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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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大连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18 14:2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本科基本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高职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二、计划说明 专业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我校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费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五、录取原则 1. 调档比例 :11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报考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小学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 录取办法: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

(2)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100分;填报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90分。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见《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附件。 (4)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等相关规定。 六、新生复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七、学校为贫困生开设绿色通道,学生到校后持乡镇以上或街道以上困难证明可以: 1.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 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3. 申请领取学校提供的免费基本生活用品等; 4.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5. 申请社会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八、招生咨询 1. 联系电话:0411-87403633、87403668、87403750   2. 邮政编码:116622                     3.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大连大学招生办公室      4. 主页地址:http://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各项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