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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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南京审计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5-26 15:0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学校全称

南京审计学院

学校代码

国标11287  省标1119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地点

南京市 

办学性质

公办

校    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邮政编码:211815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语种要求:英语。

4、选测科目要求:选历史——对外汉语、英语、英语(商务英语);选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工程管理(工程审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审计)、电子商务;选历史、物理——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

5、等级要求:本一AB 4C 1合格,本二2B 4C 1合格,艺术特长生为BC 4C 1合格。

6、录取办法: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A+加2分,A加1分,两个A+奖励1分,共5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排序后,再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按数学、外语两门课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

7、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B”,男生身高不低于 1.55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0 米 ,不招口吃及有语言障碍者,有良好的普通话基础;英语、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口试成绩为“A”, 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B”;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工程管理(工程审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审计)、电子商务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

二、部分二级学院专业培养改革方案

我校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院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管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的学生在所在学院内进行统一培养,二年级末学习成绩(积分点)在所在学院排名前50%(含)的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三、奖助措施

学校设有近500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特困生按60-15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突发事件致贫按100—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临时补助;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2500、1500、800元/年/人)、单项奖(400、200元/项/人)、审计之光教育奖(1000元/年/人)、爱心教育奖(1000元/年/人),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50%以上。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25-58318186 

传真

025-58318186

电子邮件

zsb@nau.edu.cn

院校网址

www.nau.edu.cn

 

学校招生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学校公章)                                      

                                              

                                                         2009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