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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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厅
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蚌埠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4 08:35: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蚌埠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蚌埠学院

学校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层    次:  本    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专科不低于 90 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好”。

   6、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 分。

   7、历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9、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达到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安徽省外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10、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蚌埠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蚌埠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院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1、学费:

   专科:理科类专业收取3500元/年;文科类专业收取3200元/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收取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取7000元/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专业上浮10%)。

   本科:理科类专业收取3900元/年;文科类专业收取3500元/年;音乐学专业收取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取7000元/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专业上浮10%)。

   2、住宿费:学院实行公寓化管理,有4人间、6人间、8人间,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学年。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2-3177008  3177260  5528178

   学院网址:http://www.bbxy.edu.cn     E-mail:bbxyzb@163.com

   邮码: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