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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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扬州市职业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20 17:4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高校性质:市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文、理科考生选测等级不限。

3、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 4C 1合格。

4、文、理科类录取:按照“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文理科“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依次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并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5、体育类录取:对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男女生比例为:4:1。

6、美术类录取:依据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音乐类录取:依据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8、各类专业都要求英语语种;报考英语类专业者,英语单科成绩为良好。

9、除体育类专业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10、体检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简介:

 

扬州职业大学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07年2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教育学院合并,筹建扬州科技学院(本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032名。其中专任教师800多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3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250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近300人。专业课教师中有75%的教师具有“双师型”素质。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电气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纺织服装系、生化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学院、社会发展系、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系、体育系、高邮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院系,17个党政部门,5个教辅单位和直属单位。有基础和专业实验室4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元。图书馆藏书82万册,电子图书等资源90万种,各类期刊杂志980余种。学校设有81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成人业余和开放教育在校生8000多人。

校园总占地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近几年来,学校先后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省委教工委和省教育厅组织的校风合格评估、后勤社会化规范分离达标验收和“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合格评估,并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职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近几年,毕业生当年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8%以上,被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评为“就业指导工作先进集体”。我校是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纺织服装类专业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697000   87697009    87697010(F)

邮政编码:225009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电子邮件:zsb@mail.yzpc.edu.cn

网    址:http://www.yz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