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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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
师范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保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15 14:55: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保定学院(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 2009 年《招生章程》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它 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定。 2009 年我校计划招生本专科生 4600 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09 年我校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 、科目成绩要求: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试。 2 、语种要求:除外语系日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全部采用英语。 3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主持与播音、旅游英语和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0 米 、女生 1.60 米 以上。 4 、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立志愿分数级差。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 、对于符合生源省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6 、对于进档考生,我们一般是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考生的科目分数来安排考生的专业。 7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 [2003]3 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8 、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颁发本专科学历证书。 9 、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一般本科专业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 3500 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每生每年 6000 元),非师范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年 5000 元(音乐表演、产品造型设计和社会体育专业每生每年 6000 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年 7000 元)。我校已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为每生每年 800 元。 10 、网址: http://www.bdu.edu.cn         E_mail: bduzsb@sohu.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 3027 号    邮政编码: 071000 电话: 0312-5972065                  传真: 0312-597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