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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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12 16:42: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前身为广西农学院热作分院(本科院校)。 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第一批14所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学院占地1130亩。设有生化、制造、财经、电子信息、食品、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专业大类53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3个省区市的9857名全日制普通高职生在校就读。

办学四十多年来,学院主动融入社会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开放式产学合作、工学结合办学之路,办出了特色,为探索有广西特色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在广西乃至全国享有良好的声誉。学院还先后荣获“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中央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学院”、“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二、学院全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三、国家代码:11773

四、学院校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区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普通  高等职业院校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三年

八、待  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广西政府奖学金、学院专业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等。学生毕业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文凭。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九、招生计划:学院2008年度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各专业招生数详见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

十、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具体专业以公布的为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人;计算机技术类专业:5800-6500元/年.人;财经类专业:5800-6000元/年.人;电子机械类专业:5800-6000元/年.人;食品类专业:5500元/年.人;农科类专业:4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350-1200元/年.人。

十一、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六)投档录取:

  1、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按计划和考生志愿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不满时,按二、三及服从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3、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队;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考生志愿,分数优先。

 5、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信息公布或向学院招生办查询。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30226

(二)学院招生办电话:  0771-4212461、4213169、4213131     

传 真:  0771-4213255

(三)Email:  zsb@gxzjy.com               网 址:www.gxz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