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学院

桂林旅游学院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财经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桂林旅游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27 15:4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  11837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  专科

学校地址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  http://www.glit.cn 

招办网址  http://zs.glit.cn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和学校名称  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填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到学校的考生,学校招办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专业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具体操作方法为:

1、按照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根据考生“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的专业录取,其录取规则同样是按照“专业排序,分数优先”的原则。

3、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而且考生“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的专业也已录满,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所有专业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

二、按照“顺序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具体操作方法为: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读学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已满额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均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3、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如若学校总体计划还有缺额,则申请第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规则同上。

三、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学校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涉外旅游(出境领队)、旅游英语、应用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2、学校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8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酒店与旅游运营管理)、文秘(涉外文秘);

3、学校建议男生身高 165cm 、女生身高 158cm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音乐表演(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舞蹈表演;

4、学校建议男生身高 170cm 、女生身高 160cm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会所运营管理);

5、学校建议男生身高 160cm 、女生身高 153cm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酒店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国际邮轮乘务;

6、学校建议陕西省、安徽省男生身高不足 175cm 或者高于 183cm 、女生身高不足 165cm 或者高于 173cm ,体重不得大于标准kg(标准kg=身高cm -110cm )的考生慎重报读空中乘务专业。

四、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则

1、对于报考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认定生源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首先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然后再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学校将组织单独测试,成绩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发给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后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相应批次专业志愿(高职高专提前批次或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投档规则投档,学校再计算综合分(单独测试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费用标准及奖、助学金

学校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及住宿费等详尽的收费标准请查阅《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2011年普通高校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学校招生办网站查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 “奖、勤、助、补、贷”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查阅《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或登陆学校招生办网站查询。

其  它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进度和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请考生特别注意。

2011年5月至9月,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将开通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在线咨询。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及填报志愿以后,均可通过专线电话、学院网站、或直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详细咨询,学校承诺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现场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1号教学楼北3楼,火车站、汽车站5路公共汽车直达校园

电话咨询:0773-3690077、 0773-3690122、 0773-3690133    

网络在线咨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glit.cn

在线咨询QQ:1875088892、1623120096

 

本章程由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