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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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2 13:4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金海   路 236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同时艺术类专业不招色盲、单色不能识别者;“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九、录取规则 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1 、普通本科和高职: 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考虑其第二、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是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 、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资格线,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折算分× 50%+ 专业加试成绩折算分× 50% 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外省市考生须参加本省的专业加试,并达到本省划定的文化和专业成绩的资格线,按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 、所有专业在同分条件下,按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 4 、无专业级差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 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2、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7500 元 [ 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3、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 [ 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4、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3500 元 [ 沪教委财( 2005 ) 34 号 ] 。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500 元 [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021—50217411、50214975 十三、投诉电话 监察室: 021 — 50217812 十四、网址 www.ssp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有奖、贷、助、勤、补、减免等一整套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新生入学时,为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贷款、减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各类资助,同时坚持“鱼渔兼授”的帮困育人工作理念,实施以职业生涯导航为模式的帮困体系。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