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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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6-01 15:45: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介

 

 

我校是国有公办高校,占地1574多亩,校舍建筑面积56.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8.8万册。现有专任教师77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1人,外籍教师8人,有7名教师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学校有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7人,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专家4人、楚天技能名师13人,客座教授61人。

  我校是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湖北省首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园林式高校。  2010年学校被中共湖北省委评为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地处武汉城市圈内,京广铁路、107国道、316国道和京珠高速、汉十高速公路在此交汇,距武汉市中心50公里,距天河机场36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学校坚持推行“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模式。立足孝感,依托武汉城市圈,服务湖北,辐射全国,与国际接轨,探索“专业与职业一体,学业与岗位融通”为特质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科技创业园,构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新形态。探索以工学交替、岗位实训、顶岗实习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教学模式、工作过程与职业能力养成过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建设思路。学校建设了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广告创意等9门国家精品课程、发动机电控技术等26门省级精品课程。我校国家精品课程数量为湖北高职院校首位!近三年,有两项科技成果分别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校秉承“立德立新,乐学乐业”的校训,注重发掘中华孝文化资源,推进中华孝文化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培养了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5名,形成了湖北职院“道德群星”现象,提升了全体学生的道德素质。学校还涌现了一批学生创业典型,学校现有创业实体30多个,参与创业实践的学生有700多人。学生在全省、全国各类技能比赛中频频获奖。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挪威、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同类院校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成为武汉城市圈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报考方式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考生在高考后直接填报我校志愿,由所在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自主招生:根据鄂招委(2012)2号文件规定,我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圣●劳伦斯学院联合培养护理专业学生。若第一志愿填报这些专业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可在批次线上自主招收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单独招生:我校会计、护理、建筑等三类专业面向中职生,按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原则,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自主确定录取办法,开展单独招生;已被单招录取学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此项招生于5月20日前结束。

 

我校在湖北招生代码:7170

湖北高考志愿填报:

艺术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

普通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

湖北录取批次及时间:

7月29日-8月4日录取:艺术高职高专。

8月8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高职高专补录:

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

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详见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告。

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hbvtc.edu.cn/zsjy1.asp)进行登记,录取期间保持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