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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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22 11:1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国 家 数 控 人 才 培 养 基 地 国 家 高 级 护 理 人 才 培 养 基 地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湖北省首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企业职工培训基地、农民工职业技术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园林式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学校是国有公办高校。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校园面积 1473 亩,校舍建筑面积 54.83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 4.33 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7913.24 万元,图书馆藏书 98.8 万册。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教职工 1055 人,其中专任教师 746 人,正副教授 291 人, “ 双师 ” 素质教师达 72% ;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专家 7 人,全国优秀教师 3 人。学校常年从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中聘请兼职教师 408 人;形成了拥有 50 多名专业带头人, 260 名骨干教师阵容的专业教学团队。 报考要求   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考生在高考后直接填报我校志愿,由所在省(市、区)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健康要求执行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录取规则   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认可生源省份加分或降低分数政策;进档考生按志愿从高分至低分安排专业;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男女不限、外语不限,进校后学习英语。 我校是教育部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我校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比例,在湖北省实行单独招生与自主招生。 学生待遇及优惠政策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制度和贫困生帮扶机制。 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学院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 17号 院校国际代码:12051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电话:0712-2868616 2868613 2868612  传 真:0712-2868615 网 址:http://zsxx.e21.cn/school/2994/school_index.html(招生网) http://www.hbvtc.edu.cn (学院网) 热烈欢迎报考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