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02 14:4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简介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部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部,军队校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院”,是 全国唯一一所军队领导的国民教育性质普通高校。 2000年,教育部批准我院为全国首批15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2003年起,作为军队专业技术士官选拔的试点院校,我院每年向空军、海军输送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生。2004年,学院通过教育部对我院进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确定等级为优秀。2005年,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我院数控技术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训基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确定我院 航空维修、数控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等三个实训中心 为总装通用保障系统专业技术实训基地。200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授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我院“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0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我院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三、学校国家代码:12055(各省代码详见各省招生与考试杂志) 四、主管代码:790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2010年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航空服务专业限招女生,其余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航空服务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为英语语种,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航空服务(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65cm至172cm,必须先经学院单独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 2.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专业要求: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62cm以上,必须先经学院单独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 3.酒店管理(航空酒店)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4.预备士官班要求:限招男生,要求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八、学费标准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院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九、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学院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年度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办法发放。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主要去向 1.军队装备保障系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2.航空制造、民用航空系统单位; 3.国防工业、核工业系统单位; 4.参加军队专业技术士官的选拔; 5.湖南省或沿海地区知名企业; 6.学院与“三一重工”、“海南航空公司”等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毕业学生直接分配到该企业。 我院近几届大专毕业生,其军品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其他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我院“1999-2002年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授予我院“2003-2004年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解放军总装备部授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十二、学院网址:www.cavtc.cn 十三、学院地址 湖南·长沙·田心桥(跳马校区)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圭塘校区)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473610、85473613、85473614 传真号码:0731-85473613、85473614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田心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410124 电子信箱:cshyzsb@cavtc.cn 本章程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 〇 一 〇 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