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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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16 15:5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学校全称: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 699 号 联系电话: ( 028 ) 88459388 88459389      邮编: 610100 网址 : www.cdavtc.edu.cn       Email : cdavtc_zjc@126.com 办学类型及层次: 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特殊要求: 1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通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2 、航空服务专业须经面试合格方能报考。 3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 90 分以上;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男性,无色盲、色弱。 外语语种要求: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时请慎重,我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收费标准。 奖、助学措施: 1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2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 , 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录取规则: 1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学校投档比例在 1:1.2 以内。 3 、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各级志愿考生之间采用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预投。 4 、同级志愿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影视表演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考试上线后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6 、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当年制订的单独招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