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湖南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13 15:5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院性质与培养目标: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所按“前台后院”模式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由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和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共建,湖南省教育厅主管。 学院依托湖南传媒产业和其它文化产业优势,将传媒实践与传媒教育紧密结合,主要为广播、电影、电视、电信部门以及网络公司、广告公司、音像公司、动画公司、游戏公司、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传媒机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同时为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特色人才。 二、培养层次及学制:高职专科、三年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1.2调档。 3、退档原则: (1)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专业不服从调剂; (2)投档分数偏低; (3)不符合本院专业成绩或文化单科成绩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5)考生自愿放弃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教学语种为英语。 5、文化单科成绩要求:商务英语、涉外旅游、现代传播(对外汉语传播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格;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及格。. 6、男女比例:不限。 7、录取对体检的要求:身体健康(要求肝功能正常)、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5.0以上。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影视表演、舞蹈表演、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摄影摄像技术、涉外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cm,女163cm以上。其他专业要求男165cm、女155cm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细则: 1、对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舞蹈表演、影视表演、音乐表演、编导(或电视节目制作)等专业组织了相关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未组织相应专业联考的省份,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2、报考我院主持与播音专业和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的湖南考生必须参加湖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 3、对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等专业,招收参加各省美术联考合格的考生;对没有组织美术联考省份的考生,承认其参加其他高校美术专业考试的成绩。 4、对组织了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该省参加该专业联考合格的考生;对未组织该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5、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生计划:2009年我院招生计划总数为3380人,在湖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南、福建、内蒙古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为准。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七、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参加2009年湖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应届中专职高及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八、证书类型:凡经各省教育厅考试院批准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针对贫困学生成立了勤工助学中心,广辟勤工助学渠道,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切实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困难。 十、办学地址: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邮编410100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4028686、5602472(传真)、5602222 学院网址:www.hnmmc.cn 招生就业网址: www.hncmzj.cn 附:2009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 年)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新闻采编与制作 5500 280 湖南、北京、 上海、天津、 河北、山西、 吉林、江苏、 浙江、福建、 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 广东、广西、 四川、贵州、 云南、甘肃、 宁夏、新疆、 重庆、陕西、 青海、安徽 海南、辽宁、 黑龙江、 内蒙古   广播电视技术 5500 60 电视节目制作 5500 130 摄影摄像技术 7500 70 主持与播音 7500 180 表演艺术(礼仪主持) 7500 9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4000 1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00 120 软件技术 4000 85 游戏软件 9000 80 影视动画 9000 180 动漫设计与制作 9000 150 影视广告 7500 70 艺术设计 7500 150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120 人物形象设计 7500 70 影视表演 7500 40 舞蹈表演 7500 40 音乐表演 7500 45 编导 7500 120 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7500 50 商务英语 3200 160 涉外旅游 4000 120 现代传播(对外汉语传播) 5500 50 传媒策划与管理 5500 60 出版与发行 4000 120 金融管理与实务 3500 130 市场营销 3500 150 会计 3500 130 投资与理财 3500 60 文秘 3200 150

注:批准收费的文件:湘价教[2008]106号 ,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