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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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20 11:5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2327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校址: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卫国路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69号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马鞍岗二、办学层次:专科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四、招生范围、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全省(广东省)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入学后以英语为外语教学。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旅游管理专业只招乙肝表面抗体呈阴性的考生;

(2)因专业性质所限制,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不招色弱(不能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的)、色盲考生;(3)严格执行高校体检标准,对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七、录取规则: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按志愿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2、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3、对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无单科成绩要求。4、 各专业招生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八、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理工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4500元/年; (2)住宿费:走读生不收住宿费,住宿生:(南海校区)男生1500元/年;女生750元/年;(卫国路校区)男、女生750元/年。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其他证书种类:(1)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证书种类:有英语二、四级证书及各专业相应的技能证书,但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并获得通过,由其颁发受认可的证书。十、奖贷措施:1、奖学金: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2、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学院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十一、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69号   邮编:528000网址:http//www.fspt.cn       E-mail:fspcwg@163.com联系电话:0757—83338760、83362524、8588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