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07月24日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1998年筹办,2002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校。学院为上海市特色高职院校建设院校。是上海市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和建设部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与上海建工集团开展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办学,把课堂教学与行业技术发展和企业需求相衔接,开放办学,合作育人。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6年2月25日 | 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区县寄送经核准的招生章程 |
2016年3月2日13:00至4日16:00 | 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 |
2016年3月18日、19日 | 考生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2016年3月26日上午8:30 | 试点院校选拔测试 |
2016年3月31日15:00前 | 上报考生成绩数据 |
2016年4月1日 | 退役士兵招生会议 |
2016年4月5至7日 | 试点院校进行第一、二志愿录取 |
2016年4月8日 | 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公布院校缺额计划 |
2016年4月9日 | 9日上午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院校缺额计划,9日13:00-10日13:00未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2016年4月10日 | 10日15:00-11日13:00试点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
2016年4月12至4月18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网站) |
2016年4月19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上报新生录取数据 |
2016年4月30日前 | 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 |
2016年5月至6月 | 试点院校可在可录取新生中进行入校教育 |
2016年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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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1)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审定艺术类专业和一般专业的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成绩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划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素描成绩资格线和录取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2)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录取时按线上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
(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投档,各专业之间无级差。艺术类考生素描成绩达到53分(含)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面试),无校考测试(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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