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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艺术高考考试大纲:美术类专业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音乐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2015年四川艺术类统考考试报名

1.考生于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根据本人所在的市州,凭报考证、身份证于2014年12月5日8:00~12:00,13:00~17:00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专业准考证。过时不再办理。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

三、2015年四川艺术类统考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0月11日8:00至14日17: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4年10月14日8:00至17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4年10月22日8:00至24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

四、2015年四川艺术类统考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分值

1.科目:(1)素描;(2)色彩;(3)速写。

2.分值: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2015年四川艺术类统考考试注意事项

1.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3.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4.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5、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5年1月22日至23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5年1月26日8:00至28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6、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7、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两类志愿不能交叉填报,错填乱报者,责任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8、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9、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0、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等二级学科专业及其一级学科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史论)、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等我省专业统考尚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学校审录(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除外)。

报考省内院校及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招收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话:(028)847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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