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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是国家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同时开展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学院坚持“以美与健康提升人的生命质量”的办学理念,秉承“以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方针。践行服务人们对美与健康生活的需求,学习并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基于中国文化经济的具体实际开展教育活动。让每一位求学者获得发展的能力,惠及社会的教育使命。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设置在学院教务处,负责与省考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等。

3、专业技能测试小组:由教务处组织,分设艺术类、普通类及体育类三个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专业考生的技能测试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并在教务处统一指导下,具体执行面试测试组织及汇总面试测试成绩。

4、后勤安全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测试现场秩序、考生及试卷安全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10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计划500名。

四、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只招收四川省考生。

(二)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

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可通过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网站(//www.polus.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加分项目和等级。

(三)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四)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考生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专利证书等,在报名时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经审验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对应的加分或免试政策),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六)学生可通过网上或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然后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普通类考生三个科目依次按照30%、40%、30%的比例折算最终得分,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三个科目依次按照40%、30%、30%的比例折算最终得分,文化考试折算满分合计为1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1、对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主要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及面试。

2、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主要进行艺术基础修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及面试。

3、对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主要进行身体协调性、节奏感、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及面试。

4、对中职阶段学习专业为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体两专业并报考人物形象设计、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

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加分政策

等级证书:中级或同等级别加5分,高级或同等级别加10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乐器、舞蹈”九级加5分,十级及以上加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

获奖(荣誉)证书:区/县级加5分,地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

上述两种类型可相加计分,但加分总值不得超过20分。

八、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凭获奖证书经学院审核,可免试入学。

九、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时间科目
2015年4月11日9:00-11:30文化考试
2015年4月11日13:00-15:00专业技能测试

十、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二)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折算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及加分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4月18日至4月2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9日(8:00)至3月29日(24:00前),考生可在学院校园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2015年4月8日至9日,学院在校园网上公布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拟参加本校单招的考生名单。

(三)2015年4月10日(周五),考生到学院招生办交验相关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5:00专业技能测试。

(五)2015年4月18日~4月2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本人可查询考试成绩。

(六)2015年4月28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院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其它事宜

(一)被学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样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三)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四)本方案由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邮政编码610103

咨询电话:028-66006889

纪检监督电话:028-84835619-8181

传真:028-86376570

学院网址:www.pol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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