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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天津交通职业教育始于1953年。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在校生9000余人。建院以来,学院以“每天都是代表作”为校训,坚持“经营学院、突出特色、服务社会、开拓创新”,内涵建设逐步深化、办学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效益显著增强。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学院还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0个专业,围绕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丰田、奥迪、大众、保时捷等多个订单班,在校生达9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始终保持在98%以上。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条: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学院将拥有丰厚的教学资源,专业特色明显、就业率高,且国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面向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实施自主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zhaosheng.tjtvc.com了解。

第五条: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和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两个专业]:9000元/年。

第四章招生专业相关介绍

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检修发动机机械系统、检修汽车底盘机械系统、汽车电器构造与维修、汽车发动机电控技术、汽车底盘电控技术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中、高级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检测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汽车4s店、汽车维修等企业,从事各类机动车的维护、维修、质量检验和企业管理等工作。可从汽车机电维修工成长为维修顾问、服务主管、服务经理。

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方向)

核心课程与资格证书:通过汽车发动机机械系统检修、汽车发动机电控系统故障诊断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技术、混合动力汽车故障诊断与修复等核心课程的学习,可考取中、高级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检测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与成长路径:主要就职于汽车4s店、汽车维修等企业,从事新能源机动车的维护、维修、质量检验和企业管理等工作。可从汽车机电维修工成长为维修顾问、服务主管、服务经理。

第五章报名条件

第六条:符合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七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八条: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cm-185cm,女生身高165cm-175cm,双眼无色盲或色弱,裸眼视力4.3以上,矫正视力达5.0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好、体态匀称、身心健康。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学院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天津市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凡报考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安排专业时,在总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退档处理时,在总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六条: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属于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录取,不影响其参加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七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5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关于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招生处(综合楼二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4000223106022-87912328

举报电话:022-87912136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通过我院招生信息//zhaosheng.tjtvc.com公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层次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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