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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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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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上海政法学院。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传播学、艺术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正在努力向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的目标迈进。学校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纪录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8个二级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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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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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毕业5年月薪
上海市
最多去向城市
其他
最多去向行业
法学
就业前景最好的专业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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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满意度

4.2

735人投票

5
56%
4
26%
3
12%
2
2%
1
4%

院校环境满意度

4.6

725人投票

5
80%
4
13%
3
4%
2
0%
1
3%

生活满意度

4.0

700人投票

5
49%
4
23%
3
16%
2
6%
1
6%

科研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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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硕士点
0
博士点
重点专业
重点学科
0
重点实验室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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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名称发布时间备注内容
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7 16:25: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
上海政法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0 16:47: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
上海政法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6 11:30: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
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13 08:50:00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