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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汉大学招体育特长生吗 报名条件有哪些

武汉大学是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只要考生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可以报考。下面是武汉大学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条件,一起来看!

2021武汉大学招体育特长生吗 报名条件有哪些

武汉大学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按招生项目至少具备以下各项目条件之一者:

(一)乒乓球

分单招组、二本线65%组、二本线组三个组别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相应组别。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单招组限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报名。

特别提示: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括锦标赛预赛)、全运会(包括全运会预赛、注册、报名和参赛)的运动员报名。

(二)羽毛球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特别提示:不接受15周岁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登记注册或参加过全国羽毛球青少年比赛(包括分站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单项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团体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的运动员报名。

(三)男子排球

分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五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提示:男子排球项目不接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的运动员报名,竞技系列赛事包括但不仅限于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青年比赛、U21(男子)比赛(以中学学校为全称队名参赛者除外)。

(四)田径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且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项目男子女子
100米11秒0912秒47
200米22秒3825秒78
400米50秒4758秒76
800米1分57秒052分16秒76
1500米4分00秒934分41秒20
3000米10分11秒
5000米15分16秒
110米栏15秒18
100米栏14秒80
400米栏55秒941分03秒10
跳高1.95米1.62米
跳远7.06米5.65米
三级跳远14.73米12.05米
铅球14.30米13.40米
标枪58米42米
铁饼43米41米

特别提示:不接收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运动员报名。

(五)男子足球

分守门员、前场、中场、后场四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不含赛区比赛)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提示: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包括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运动员报名。

特别提示:报名条件规定的比赛范围、成绩或证书的有效性如下: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及有效成绩。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8年7月—2020年12月(以2021年报名条件为例)。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田径小项目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4.乒乓球、羽毛球项目有效成绩仅限单项比赛(含双打)成绩,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范围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武汉大学介绍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985工程”、“211工程”;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等重点建设;是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被《Science》期刊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后历经方言学堂、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国立武昌大学、国立第二中山大学等时期,于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2000年,学校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截止2019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5195亩,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设六大学部34个学院(系)以及3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4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3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3770余人;有普通本科生29405人,硕士研究生19699人,博士研究生7163人,另有外国留学生2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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