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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2000年6月,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城市管理各行业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2008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校园环境幽雅,规划别致,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现代化的教学设备。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多年来始终坚持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双高”的工作目标,以就业为导向,把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学院开设了贯穿学业、就业、职业、创业全程关注的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课,每年均举办多场用人单位专场招聘会,频次多、质量高,广泛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实施了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了领导主抓、部门协调、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

(一)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学制四年,共拟在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500名,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实行文、理兼招(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各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招生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我院承认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文件要求进行报名。

(四)考试

1.专业考试

凡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专业考试。

2.文化考试

考生凭各省2016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

1.专业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2.文化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各省2016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录取时投档的文化课成绩的60%与专业课成绩的10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有等级要求则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或无等级要求,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科依次语、外、综、数;理科依次:数、外、综、语。(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甲6路电话:0431–818655048186550881865509

传真:0431–81865507

艺术设计系网址:http://yssj.jlucc.edu.cn

招生就业网址:http://zsjy.jlucc.edu.cn

学院网址://www.jlucc.edu.cn

微信公众号:JLUCC-CAR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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