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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211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和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本科专业9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3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各位考生: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公告如下:

1.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如果考生省份有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参加统考或联考且专业合格。

2.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湖南、浙江招生,江苏考生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湖南、浙江考生使用当地省份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不再进行校考。

3.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

4.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如果考生省份有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参加统考或联考且专业合格;音乐学面向江苏、广东、浙江、湖南、安徽、湖北招生,使用各省音乐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5.美术学院摄影专业纳入美术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产品设计专业纳入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进行大类招生,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的江苏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不再进行校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还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生,考生须在当地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到我校在江苏省外设的艺术类校考考点参加我校的美术类校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面向江苏、山东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

具体考试内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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