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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贵州省建设学校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自1979年创办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建筑、装饰、建材、机电、IT行业及相关领域的专门技术人才。 学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年年稳定在95%以上,呈现出供不应求的良好局面。学校现开设建筑工程与施工、建筑设备与材料、建筑艺术与设计、建筑经济与管理等四个大类共36个专业。近年来,学校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每年招生均保持在3500以上,目前在校近万名,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学院概况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代码:4152014516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招生对象:1、取得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完成。

招生专业及计划(总计划:450人 )

2015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专业填报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参加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的笔试成绩,按各专业计划数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已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并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行公示。学生确认录取公示后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4、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自主招生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4月9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①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五张;④高考报名表复印件一份;⑤高中(中职)阶段获取各类奖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8:00—下午16::00直接到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百花路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作视为自动放弃。

自主招生测试与录取时间

(一)测试时间

1、测试方式:闭卷;

2、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技能,各100分;

4、测试时间:2015年4月11上午

(二)录取时间

1、4月1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2、4月14日确定预录取名单。

3、4月15日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及公示录取名单。

5、5月10日后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6、5月20日以后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三)考试参考资料

1、普通高中学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教材。

2、中职毕业学生: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在校生根据每学年评定结果,优秀学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所有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源地贷款。学院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咨询电话:

0851-84700230 82545231 传真:0851-82545231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百花路

学院网址://www.gzsjsxx.cn/邮政编码:551400

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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