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
工科

大学概况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21号),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成都国腾实业集团合作创办,是采用新模式新机制举办的以本科层次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创建于2001年,座落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现有本、专科学生15000余名,占地700亩,规划面积1500亩。学院设有系(分院)7个,本、专科专业及方向30余个,是国家国际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
学院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院训精神,坚持“一个宗旨,两类专业,三个面向”的办学理念,即: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院发展为重”的办学宗旨,坚持在传承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人才培养优势的基础上,办好传统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坚持在办学过程中实施“面向行业,面向就业,面向市场”,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培养目标多元化,培养模式多样化,全力培养有系统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科技人才。
学院建校以来,不断增强科研教学实力,深化高等教育创新改革,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社会声誉日益提高。学院现有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三门(《集成电路原理》、《大学英语》、《C#程序设计》),四川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电子信息基础实验中心”)。2003年8月,学院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才开发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9月,学院计算机系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3月,学院“技术与艺术同步培养——计算机图形艺术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2008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与英国剑桥大学、东安格利亚大学、斯泰福厦大学,澳洲维多利亚大学,新西兰国立理工学院,比利时鲁汶联合工程学院,马来西亚英迪学院,香港城市大学,微软、MOTOROLA、IBM、SAP等国内外院校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致力于培养在工程实践领域具备攻坚实力、专业技能及管理能力的实用人才。
学院致力于培养国际化、复合型、有特色的社会有用人才,强调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工、管、文和艺术类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成都、辐射西部,以建设国内一流独立学院为发展目标。
人才培养优势
□强大的优质师资力量,保障高水平人才的培养
□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和企业教学实践基地,保障工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国际合作项目的广泛开展,保障国际化人才的培养
□多层次知识学习体系,灵活的专业深造选择,保障人才的个性化培养
□丰富的校园文化,浓郁的科技人文氛围,保障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以教学科研型院校定位为平台,保障有持续发展潜力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培养



电子科技大学选派优秀师资国家名牌大学教学质量管理






优秀师资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电子科技大学大力支持成都学院的各项教学工作,选派了300多名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从事科研前沿工作的教师到学院授课,同时派出了优秀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干部,从而保证了成都学院学生培养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来自电子科技大学教育专家组成学院学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教学培养方案、指导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质量。由资深教授担任的教学顾问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意见,有效地保障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工程技能型人才培养摇篮






学院依靠电子科技大学在中国电子信息领域积累的众多科研院所合作关系和国内外优秀行业资源,将合作企业国腾集团作为“国家级重点高新企业”的产业领域资源及其国内外优秀合作伙伴扩展成学院的实践基地,将电子信息领域强劲的科研教学实力与行业实践优势进一步融合。
学院现已与微软公司、MOTOROLA公司、IBM公司、CISCO公司、美国硅谷Rayton集团等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便利的实践条件。部分学生已进入MOTOROLA成都软件中心、国腾集团等企业实训。
  学院不仅拥有一批长期工作在技术研发、产业实践一线的资深研发工程师和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学生实践课指导教师,而且大量的学生在高年级进入企业进行项目实践;在学院的支持下,一批学生利用自主技术创办的企业已开始高速的商业运作。实践环节的加强使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真正实现了无缝链接,企业实践基地的蓬勃发展为学生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



国际合作项目广泛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






学院通过与国际知名院校和企业合作,使学生接受与国际同步的现代化教育,加强学生的国际意识培养和实践技能的培养,提高毕业生在国际国内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学院共享全球教育资源,多名来自英国剑桥和印度的外教为学生开设了全英文技术课程。学院设立了留英奖学金,以资助和奖励学院被剑桥大学录取的学生;学院已与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实施3+1+1(即3年国内本科、1年国外本科和1年国外硕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首批学生已赴英学习;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从2005年起实施学生互动、交流培养项目。与此同时,学院还将继续与国外知名大学洽谈,逐年扩大和丰富对外合作的范围与形式。



多层次知识学习体系灵活的专业深造选择尊重人才个性发展










学院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已为二年级以上学生开办了双学士学位班,包括工商管理、外语、法律等专业。学生可以在电子科技大学本部或学院任意选修双学士课程,学业完成后由电子科技大学授予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同时,学院将各种含金量高的认证培训融入教学计划,以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另外,在尊重人才个性化发展的前提下,学生除可自选课程进行学习外,还可以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部分专业配备了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和素质培养。



丰富的校园文化浓郁的科技人文氛围打造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在电子科技大学统一指导下,学院学生建立了50多个社团与协会,自办了多种刊物,组建了有线广播站,组织了体育类联赛、文艺演出、校园文化艺术月、学风建设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并荣获了“成都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分团委”、“电子科技大学2004年秋季运动会学生组团体第一名”等称号。积极上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带动了良好院风的树立;学院重视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成才,除开设了众多人文素质、经济管理课程外,还举办了“英语学习方法”、“就业与成才”等讲座,众多学术科研单位、企业的精英人士,纷纷来院开设专题报告,浓郁的科技人文氛围建立起学院新时代数码人文空间。



以教学科研型院校定位为平台



培养有持续发展潜力的知识技能型人才


  电子科技大学深厚的电子信息学科底蕴,为成都学院知识技能型人才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培养提供了基石。中国信息产业的腾飞需要一大批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高层次知识技能型人才,作为在电子信息教育领域奋斗多年的电子科技大学深刻的了解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培养工程领域知识技能型人才的两套体系的不同,只有理论功底深厚、具备科研攻关潜力的人才在未来的工程应用领域中才具备快速提升的能力,才具备获得长久持续发展的潜力。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在加大实践教学的同时,仍继承了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功底扎实、理论素质全面的培养特点,为学生未来发展和专业深造提供了强劲动力,保障了教育价值的无限提升。



现代化的学习生活环境完善的学业激励制度






学院位于IT业聚集、生态环境优越的成都市高新西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至2005年9月,学院将拥有共计38万余平方米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标准运动场、网球场和游泳池等体育设施。学生宿舍配有卫生间、电话、电视及宽带网端口;校园内设有邮局、医院、超市、洗衣房和自动提款机等生活服务设施。
  学院拥有计算机组成原理实验室、数字逻辑实验室、基础物理实验室、电子技术实验室;拥有充足的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等设施;所有教室和教学区均有音频广播播放听力训练。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年度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生出国短期培训奖学金和出国留学奖学金等。2004年起学院设立了“学生软件创新基金”,以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学院创新的办学思路、严格的管理和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赢得了各级领导,以及学生、家长与社会的认同与好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同志2002年10月到学院视察时,对学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和众多省市领导也多次到学院视察,鼓励学院做好示范,探索按新模式办学的新路子。
  为加大学院发展力度,学院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资进行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至2005年9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将成为在校生接近万人的综合性大学。
发展中的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正不负众望、蓄势待发,向着前景广阔的未来不断迈进……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2001

电话咨询: 028-87825027

官网地址: http://www.cduestc.cn/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一号

师资力量

电子科技大学作为成都学院的主办者,保证学院的教学质量是当然的义务和责任。优秀师资是保证办学质量的前提,电子科技大学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都学院的教学,从各学院选派100余名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从事科研前沿工作的教师到学院授课,保证了成都学院学生培养过程和每一个环节的规范性与科学性,由各学科教学专家组成的学院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培养方案、指导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质量,由知名教授担任的教学顾问广泛听取学生反馈意见,有效地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成都学院不仅在师资、软件上与校本部共享,并且在硬件教学设施方面更具优势(

数据统计

男女比例
读研比例
出国比例

    男生比例70%

    女生比例30%

食宿条件

学校总共有3座食堂分布在校园里,价廉物美,菜品丰富,可以满足各地同学的要求。早餐:1.00元—3.00元;午餐:3.00元—6.00元;晚餐:3.00元—6.00元。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而定。

奖助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设有年度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突出贡献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奖项鼓励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有明显进步、在文体方面有突出贡献、在社会实践和创新实践中做出成绩的学生。一、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各项政策);二、资助机构简介;三、,每项资助政策的详细解释(金额、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等)(一)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1)学习年限。以下学生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2)学习成绩。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1)。(3)评审流程。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院(系)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按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1.学习年限。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2.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前10%无法评出的,可以扩展到前20%(含2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以扩展到前3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规定执行。3.评审流程。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报所在院(系)。各院(系)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申报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奖助对象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奖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1.评审流程。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院(系)。各院(系)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助对象名单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分为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三档),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四)国家助学贷款贷款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包括: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贷款申请、受理→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划款→备案登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审批表》后,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等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审批表》的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及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并及时将上述资料送交经办县级联社相关部门。(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是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七)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根据《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精神,对于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第一条第2款“改革单独考试招生办法”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中的退役士兵学生,也纳入资助范围。(八)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补贴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上述高校的范围包括四川省境内各级公办、民办、国有企业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银行账号信息(一份)。(九)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中,“特别优秀”是指: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