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一流大学
北京
中国科学院
综合
公办

大学概况

  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UniversityofChineseAcademyofSciences),简称“国科大”,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科教融合、独具特色的高等学校。国科大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的新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培养了我国的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2014年,国科大将开始招收本科生。
  基于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的高水平科研优势和高层次人才资源,国科大形成了由京内4个校区、京外5个教育基地和分布全国的117个研究所组成的“大学校”。学校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和“院所融合的领导体制、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培养体系”;完善了在集中教学校区完成课程教学和研究所科研实践为主的“两段式”培养模式;形成了以国科大为核心和平台、以研究所为基础和延伸的完整教育体系。目前,国科大在学研究生达4.12万余名,其中博士生占50%。迄今,国科大已经累计授予109882名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
  国科大拥有一支由院系和研究所师资组成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拥有学生开展科研实践的一流科研环境。目前,全校指导教师12658名,其中院士330人,博士生导师6185名。分布在各研究所的3个国家实验室、8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6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4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以及众多国家级前沿科研项目,为学生培养提供了宏大的科研实践平台。
  国科大拥有独具优势和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在理学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以及工学的力学、材料、能源、电子与通信、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在保持自然科学基础学科优势的同时,近年来还不断加强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国科大拥有完备的学科体系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9个,分布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6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个学科门类,覆盖了54个一级学科。此外,国科大还拥有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统计、应用心理、翻译、农业推广、药学、工程管理8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另外,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还拥有169个博士后流动站。
  国科大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料和现代化的教学、科研条件。国科大共有共享国家科学图书馆(简称:国科图),国科图拥有丰富的馆藏资源和电子文献,学生可自由借阅和查询,也可在各分院或各研究所的图书馆有针对性地查阅专业文献。国科大教学设施优良,全面应用多媒体、网络视频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国科大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出版了大量高水平的专业教材,鼓励使用优秀的英文原版教材和英语授课。
  国科大基于中国科学院广阔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德国马普学会、法国国家科研中心、俄罗斯科学院、美国科学院以及众多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联系和合作关系,与丹麦科教部及高校联合创建了“中丹学院”等。
  国科大拥有浓厚的育人文化氛围。秉承中国科学院“科学、民主、爱国、奉献”的传统和“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院风,国科大不仅注重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和科研能力,更注重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求真务实的科研品格、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国科大通过课程教学、学者报告、科研训练(实践)、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学校还不断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
  面向未来,国科大将秉持“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办学理念,践行“博学笃志,格物明德”的校训,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而不懈奋斗。

基本属性

创办时间: 1978

电话咨询: 010-88256215

官网地址: http://www.ucas.ac.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邮编:100049

师资力量

中国科学院大学拥有一支由各院系和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师资共同组成的知识结构合理、年龄结构优化、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授课教师队伍,并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厚、致力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学术带头人和指导教师队伍。这些导师都是活跃在科研第一线的杰出科学家,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不仅在学术领域成绩卓著,在学生培养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是指在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中教学校区和各研究所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讲授课程的教师。如2013学年,在北京集中教学校区开设课程教师共1275名。其中,两

数据统计

食宿条件

中国科学院大学食堂由总务处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中心采用统一采购、统一库房、基本伙食堂、招待餐厅和清真餐厅自主经营以及风味档口联营的管理运营模式,目前负责我校玉泉路、中关村和雁栖湖三个校区下属所有经营单元的管理,每天直接承担全科学院近1.4万名师生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能够做到每餐(正餐)副食菜品不少于60个品种,主食不少于20个品种,风味不少于30个品种。中心下属经营单元分布在三个校区。玉泉路校区:综合楼食堂一层(基本伙)、综合楼食堂二层(风味档口)、综合楼食堂二层招待餐厅、四公寓食堂(基本伙)和二公寓清真餐厅。中关村校区:13号楼食堂一层(基本伙)、13号楼食堂二层(风味档口)、13号楼食堂三层(全日制餐厅)和7号楼旁边清真餐厅。雁栖湖校区:西区一食堂二层(基本伙)、西区一食堂三层(学生快餐厅、西区一食堂二层(风味档口)、西区二食堂二层(基本伙)和西区二食堂一层(风味档口)。玉泉路校区食堂联系电话:88256021中关村校区食堂联系电话:82680961雁栖湖校区食堂联系电话:69671251详细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后勤服务网:http://service.ucas.ac.cn/home/info/8b03609c-5a88-4c2d-b8e4-6dd7f3045341

奖助学金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对品学兼优者予以激励,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以“强化助学,相对淡化奖学”为基本思路,建立国科大本科生奖助学金体系。国科大本科生奖助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国科大本科生助学金(一)国科大本科生助学金(简称“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分为四个档次:Ⅰ级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Ⅱ级助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Ⅲ级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Ⅳ级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助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友善待人;2.法纪观念明确、行为规范良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4.家庭经济情况明晰,确有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三)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本科部提出申请,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四)本科部负责组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档级的认定、相应助学金等级的确定,于10月31日前提交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五)助学金按10个月平均发放;对休学、退学、转学学生的助学金自批准当月起停发。二、国科大本科生学业奖学金(一)国科大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简称“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旨在激励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奖学金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5%;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10%;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20%。(二)奖学金申请条件为:1.热爱祖国、拥护党,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友善待人;2.法纪观念明确、行为规范良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三)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本科部提出申请,并递交《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部具体负责组织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当年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四)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审,每年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获奖证书。三、其他资助(一)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4小时,每月不超过20小时。酬金标准一般为20元/小时。(二)国科大建立“一对一”帮扶体系,进一步支持来自贫困家庭并确需经济帮扶的学生。具体方式,主要由中科院机关、各研究所以及国科大校部有意愿的干部职工,与确需帮扶同学形成“一对一”的资助,每年资助3000-5000元。(三)学校面向全体本科生设立“学生互助基金”,旨在培养和鼓励同学们的互帮互助风格,鼓励家庭经济条件优裕的同学,在自愿前提下,把获得的奖学金或勤工助学酬金捐赠至此基金中,用于帮助出现意外特殊困难的同学。“学生互助基金”,委托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管理,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四)学校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设立各种专项奖助学金,根据捐赠者意愿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用于奖励各类品学兼优的学生。四、申诉(一)学生个人对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科部提出申诉,本科部应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二)如学生对本科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本科部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起申诉。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接受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最终处理意见,报校长批准,通知学生本人。五、附则(一)同一评奖学年内,获得国科大奖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的各类助学金(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开发布。(三)本办法由本科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